發言日期 114/03/05 發言時間 18:02:11
發言人 林惠燕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8976-9289
主旨 代子公司盛台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
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4/03/05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4/03/05
2.公司名稱:盛台石油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子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持有子公司100%股權
5.發生緣由:為調整集團投資架構,辦理減資退還股款新台幣
1,214,056,820元,每股面額10元,銷除股份121,405,682股,
擬以盛台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HSIN TAY LTD.普通股
股份16,956,651股,金額1,214,056,823元返還股本。
6.因應措施:無
7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本則重大訊息同時
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