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言日期 113/05/08 發言時間 17:05:17
發言人 林惠燕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8976-9289
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、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期間等 (新增議案)
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/05/08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3/05/08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13/06/19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6號1樓
4.股東會召開方式(實體股東會/視訊輔助股東會/視訊股東會,請擇一輸入):實體股東會
5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(1)一一二年營業報告
(2)一一二年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
(3)一一二年員工及董事酬勞撥付情形報告
(4)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修訂報告
6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(1)承認一一二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
(2)承認一一二年盈餘分派案
7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(1)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
8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無
9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無
10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
11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13/04/21
12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13/06/19
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
股東提案期間:113/04/08起迄113/04/18止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%以上
股份之股東,得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的規定,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
之議案。其餘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。